曲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公告
(2023年第5号)
当前,我市各类野生菌已进入生长旺季,自采误食野生菌中毒将进入高发期,为有效预防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曲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谨防误食剧毒野生菌,不采摘、不买卖、不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霉变或幼小难辨识的野生菌。市场购买时,最好买吃过的而且没有发生过中毒危险的野生菌。
二、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一定要炒熟煮透,不凉拌食用,不多品种野生菌混合加工,尽量选择单一品种加工食用,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以免发生化学反应从而引发中毒。
三、严格落实《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农村集体聚餐、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用餐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包括野生菌干制品),严防群体性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野生菌采购关,不得购买、加工、出售有毒和不熟悉的野生菌;严格执行沸水煮漂、炒熟煮透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要建立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熟悉和掌握处置方法,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五、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反应时,应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特此公告
曲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