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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6-21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4264

曲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公告

(2023年第5号)


  当前,我市各类野生菌已进入生长旺季,自采误食野生菌中毒将进入高发期,为有效预防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曲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谨防误食剧毒野生菌,不采摘、不买卖、不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霉变或幼小难辨识的野生菌。市场购买时,最好买吃过的而且没有发生过中毒危险的野生菌。


  二、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一定要炒熟煮透,不凉拌食用,不多品种野生菌混合加工,尽量选择单一品种加工食用,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以免发生化学反应从而引发中毒。


  三、严格落实《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农村集体聚餐、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用餐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包括野生菌干制品),严防群体性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野生菌采购关,不得购买、加工、出售有毒和不熟悉的野生菌;严格执行沸水煮漂、炒熟煮透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要建立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熟悉和掌握处置方法,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五、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反应时,应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特此公告

曲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