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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焜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展项目集中现场观摩活动暨安全生产月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
发布日期:2023-06-19    来源:珠江网    浏览:3997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结合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全面抓实安全隐患整治,增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实现项目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集团高质量稳定发展保驾护航。坚持把发展“第一要务”与安全“头等大事”紧密结合、融合推进,推动安全稳定工作实现根本性好转、高效统筹发展和安全取得质的提升,强化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弦,以如履薄冰的紧迫感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为集团高质量稳定发展保驾护航。并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安全生产意识和项目管理技能,严格控制过程施工管理。

焜耀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组织在建的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光伏产业配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收集管网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劳务单位、曲靖经开区南海科技城湖滨北路道路新建工程(光新路~多晶硅)、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子产业园综合开发PPP项目场地平整(地块四)土石方工程二标段机械设备租赁单位、哨溪路(断头路~规划支路)道路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单位及劳务单位、湖滨路(麒马大道~湖滨北路)道路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单位及劳务单位、曲靖阳光三期项目-桩基、绿化、亮化工程及3#、12#库房、10#、11#水池工程劳务单位、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光伏产业配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近期一期二阶段一标段)劳务单位等15家单位在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光伏产业配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近期一期二阶段一标段)项目经理部组织开展项目集中现场观摩活动暨安全生产月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由焜耀公司副总经理王定宝组织,总工程师、安全环保部副经理、采购中心经理、项目管理部副经理、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经理,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建规〔2018〕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云政规〔2022〕4号)、《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云南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曲靖市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批管理实施细则》、作《新进施工人员安全教育》、《高处作业安全》、《施工现场电气安全》、《建筑施工劳动保护与环境保护》专题培训、播放了《建筑施工六大伤害》安全警示教育宣传片、《三级安全教育视频》《2023年“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

宣讲结束后组织参会人员到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光伏产业配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近期一期二阶段一标段)脚手架搭设、钢筋制作安装、模板安装施工、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子产业园综合开发PPP项目哨溪路(断头路~规划支路)道路工程给排水地下管线施工、曲靖经开区南海科技城湖滨北路道路新建工程(光新路~多晶硅)道路给排水、路基、路面、交通、绿化、照明工程施工观摩,并由各项目负责人从现场布置、过程管控、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了分享。通过此次观摩活动,各项目劳务班组通过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增进各项目管理团队之间的互动与交流,全面推进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充分发挥标准化示范观摩工地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营造各项目团队“比、学、赶、超”的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长效管理机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常态化的自查、自纠,积极总结、探索,提升焜耀在建项目的品质和质量,将项目的安全管理水平带上新的台阶,为打造更多精品工程奠定良好基础。

要求各施工劳务单位(机械设备租赁单位)以此次观摩示范活动为契机,充分认清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和突出问题,主动担当作为,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识和管控能力,精准查找重大安全隐患、科学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加强应急演练,努力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落实好“安全日志”、安全管理人员“三件套”“十九条整治措施”,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违法违规问题,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从源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通讯员: 常勇、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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