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首页 > 正文
会泽县乐业镇:“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 发布日期:2023-05-04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3698

乐业镇境内林地面积25.94万亩,7.0194万亩省级生态林,有多棵古树名木资源,为进一步巩固提升镇域生态环境,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乐业镇全面落实林长制,在“林”字上精准发力、在“长”字上履职尽责、在“制”字上营造氛围,形成了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的工作格局。

坚持生态优先,在“林”字上精准发力。乐业镇坚持生态建设与管护并重,开展全镇绿化、村社美化、抚育管护行动,2022年至今,全镇完成沿线道路绿化补植2000余棵,完成人工造林、草原修复3700亩。同时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对全镇达到4级(含)以上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林区实行封闭管理,护林员不间断巡查,每日在责任区巡山护林2次,及时清除林区林缘堆放的可燃物,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设置森林防火检查站点和卡口32个,对入山车辆和人员扫“防火码”并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造册登记姓名、电话号码、入山时间、离山时间和车牌号码等信息。

压实工作责任,在“长”字上履职尽责。实行领导挂钩包村(社区)、村社干部挂组,护林员管护区域定责到人工作制度,在全镇设立镇村两级林长,设镇级总林长2人、镇级林长13人、村级林长25人,结合网格化管理将25个管护责任区域划分到59名护林员及263名草管员身上;印发文件明确各级林长、林长办及其成员单位和个人的工作职责;与村(社区)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书25份,高速高铁建设等林区生产经营单位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状11份,进一步助推林长制责任的落实,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头、山头、地头”。

加强宣传引导,在“制”字上营造氛围。紧扣重点人群、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通过“线上+线下”模式,利用拉横幅、乡村大喇叭、村民会、干部职工朋友圈、森林防灭火知识赶集等形式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在重点区域设立镇级级林长制公示牌1处,村级林长制公示牌25处,进一步拓宽广大群众参与林草资源监督管理的途径,引导群众树立护林意识,目前,开展森林防灭火知识宣讲3场,安装防灭火太阳能自动感应宣传播放器11个,绘制防灭火墙体彩绘宣传画6幅,发放宣传单17000余份,放置宣传牌9块,拉贴标语横幅30余幅。

通讯员:余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