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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区政协“四抓”推进院坝协商走深走实
发布日期:2023-04-27    来源:珠江网    浏览:1211

马龙区政协坚持把“开展院坝协商·建设文明村寨”行动作为创新履职方式、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载体,牢固树立“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协搭台、各方参与、服务群众”的意识,通过完善机制抓协商、聚焦重点抓协商、规范程序抓协商、强化包保抓协商,推进院坝协商走深走实。

一是完善机制抓协商。区政协成立“开展院坝协商·建设文明村寨”行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区政协社法委,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根据省、市政协关于“开展院坝协商,建设文明村寨”行动的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印发了《政协曲靖市马龙区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协商在基层”工作组织“开展院坝协商·建设文明村寨”行动的方案》,明确了院坝协商的指导思想、方法措施、协商重点及工作要求,确保院坝协商有序推进。区政协协商办指导各乡(镇、街道)依托委员工作室,采取“固定+移动”的方式,以协商议事室、院坝、凉亭、长廊、火塘等为协商场所开展协商活动。对有条件的村(居)委会,按照有场所、有标识、有制度、有人员的要求搭建院坝协商平台,实现协商议事活动规范务实有效。

二是聚焦重点抓协商。区政协坚持把精选协商议题作为开好院坝协商会的关键,本着“党政所需、群众所盼、政协所能”的要求,聚焦基层社会治理难点、人民群众关心热点、人居环境治理盲点、特殊困难群体堵点、返贫乡村发展重点5个重点,以党政交题、委员找题、群众荐题、各方征题、政协审题等方式,通过反复走访村组干部、党员、群众后确定协商议题,使每个议题切口小、内容实、群众关注。目前,该区政协协商办共收集议题60条,年度确定协商20条,涉及产业结构调整、人居环境提升、普法强基补短板、网格化管理等方方面面。

三是规范程序抓协商。认真贯彻省政协《“协商在基层”协商议事工作规则(试行)》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拟定协商计划、遴选协商议题、确定协商主体、开展商前调研、组织协商议事、报送协商成果的程序开展协商。每个协商议题初定后,由村(居)委会报送区政协和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意,按照“1+2+N”的模式确定协商主体,通过政协邀请、群众推荐、自我举荐、协商确定等方式产生协商议事人员,由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或专委会负责人担任院坝协商会议主持人,通过提出意见、互动协商、提请确认的步骤开展协商活动。截止目前,该区政协已组织召开院坝协商会5场次,协商议题10余个。

四是强化包保抓协商。区政协实行政协处级领导、委(室)、界别挂联乡镇(街道)院坝协商工作,明确政协各委(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界别组长为第二责任人,各乡镇(街道)工作组组长为直接责任人,齐心协力抓好各乡镇(街道)院坝协商工作。区政协通过组织开展院坝协商活动,充分发挥了政协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助推农村普法强基、化解矛盾、移风易俗、文明进步,让院坝协商逐步成为政协履职的创新载体和特色品牌。(通讯员:柳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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