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 共治共享
曲靖市实施“310”工程
办好“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民生实事
曲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
2023年“五一”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
预 警 公 告
(2023年第3号)
“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食品消费集中,为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曲靖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如下预警提示:
一、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春夏季是细菌滋生的活跃期,易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食物要煮熟煮透,隔夜饭菜必须冷藏保存,食用前确保未腐败变质,并加热彻底后方可食用。注意慎食生菜和凉菜。
二、预防植物性食物中毒。春季以来,各类山野菜大量上市,在享用天然美食时,要把握好食用量,不轻易食用自己不了解、没有食用过的山野菜和野生菌,也不要到河道田头乱采摘野菜食用。家庭烹饪四季豆时,要煮熟煮透,切忌急火快炒,避免凉拌食用。各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四季豆采购关,严格执行彻底煮熟、煮透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不加工食用发芽土豆。严禁学校食堂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黄花菜、发芽和青皮土豆、野生菌、自制豆浆等高风险食品,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三、预防毒性中药材中毒。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已列入国家《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管理,应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对擅自生产、收购、经营毒性中药材的单位或者个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严禁任何单位、各级各类食堂、餐饮单位和个人加工、出售、食用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包括自行配制的药酒及其他食品)。
四、谨慎消费散装白酒。消费者应通过合法渠道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白酒,选购时要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并索取票据。不要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等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家庭自酿酒严禁对外出售。
五、农村集体聚餐要报备。农村集体聚餐主办方要自觉履行报告义务,及时向辖区村、社区报备,切实加强备案管理,认真落实“谁备案、谁负责”的要求,严禁未经备案自行举办农村集体聚餐的问题发生。落实《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各项要求,科学烹调、合理膳食、勤俭节约、勿铺张浪费,强化宴席食品安全督查,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六、网络订餐谨慎选资质。网络订餐需认真查看商家证照信息、店铺评价等,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好的餐饮服务单位订餐尽量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餐后要检查是否张贴“食安封签”、食品包装是否完整、食材质量是否新鲜等,应及时食用、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食品和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按照个人食量点餐,选择“无接触配送”,最好自备餐具,减少食物浪费和一次性餐具使用。
七、积极制止餐饮浪费。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完善管理措施、做好科学备餐,细化节约举措、引导合理点餐,创新服务方式、倡导文明消费,争做抵制浪费的“推动者”;单位食堂要争做珍惜粮食的“带动者”;广大消费者要做抵制餐饮浪费行为的传播者、实践者和示范者,争做“光盘行动”的“践行者”。
节假日期间要避免暴饮暴食,倡导健康饮食。当发生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不良症状时,应及时就近到正规医疗机构治疗。消费者若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或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情况,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曲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