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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关于加强部队训练场未爆弹药安全风险防控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4-20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5297

曲靖市关于加强部队训练场未爆弹药安全风险防控的公告

 

为维护部队战备训练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军委相关部门《关于军地共同加强部队训练场未爆弹药安全风险防控的意见》,现就加强部队训练场未爆弹药安全风险防控重要事项公告如下:

一、部队训练场属于军事禁区或者军事管理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闯误入,不得侵占、破坏和危害训练场地及其设施,不得在场地内违规放牧、种植养殖、盖房建坟、采砂取土。对非法进入训练场、不听制止的,破坏训练场围墙、围网等周界防护设施的,依照军事设施保护法有关规定处罚,符合刑法相关规定的,分别以破坏军事设施罪、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定罪处罚。

二、部队训练场未爆弹药属于军用爆炸物品范畴,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相关军事机关许可,不得私自挖捡、收存、运输和处置,不得私自占有训练场炮弹残片。对挖捡、非法买卖未爆弹药,非法买卖未爆弹药拆解的炮弹引信、火炸药,非法进入训练场挖捡炮弹残片,因敲击、拆解未爆弹药等行为引发爆炸,明知是非法拆解的未爆弹药或者非法挖捡的炮弹残片及其所产生的收益而窝藏、转移、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依照军事设施保护法有关规定处罚,符合刑法相关规定的,分别以盗窃弹药、爆炸物罪,非法买卖弹药、爆炸物罪,盗窃罪,过失爆炸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

三、县(市、区)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训练场及其设施和废旧金属收购、再生资源回收、炮弹工艺品制售等机构实施清查整治,依法取缔军事禁区周边非法设立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严厉打击非法进入训练场、破坏训练场设施、挖捡买卖未爆弹药和炮弹残片等违法行为。

四、全市人民群众要认清破坏军事设施、擅入训练场、挖捡买卖未爆弹药和炮弹残片的严重危害和法律责任,及时发现、提供重点挖捡人员信息和买卖链条线索。监督举报电话:宣威市:7168155,富源县:4612159,陆良县:6332661,麒麟区:3211600,沾益区:3162135,会泽县:5129333,罗平县:8212260,师宗县:5752399,马龙区:8880454。对在落弹区以外发现零星未爆弹药原地主动报告,举报非法进入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破坏训练场设施、危害训练场安全,以及举报非法挖捡买卖未爆弹药、炮弹残片的,视情给予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

 

特此公告。

曲靖市国防动员委员会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