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珠江网讯(记者 朱洪良)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曲靖市建设云南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精神,近日,省卫生健康委正式出台了《关于支持曲靖市建设云南省医疗康养副中心城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重塑重构医疗服务体系、建成高水平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质效双优的医教研基地、建成国内知名养生养老基地、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区域”5大重点工作19条措施入手,覆盖面广、“干货”十足,将最大限度地支持曲靖市建成云南省医疗康养副中心城市,为曲靖市建成云南副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明确:
从构建优质市级医疗服务体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布局、开展县级医疗服务体系重构试点、打造标准化基层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健康保障能力5个方面,支持曲靖重塑重构医疗服务体系。
从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项目落地、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3个方面,支持曲靖建成高水平区域医疗中心。
从建设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基地、普惠高质检验检查基地、示范性教学培训基地、创新型医疗科研基地4个方面,支持曲靖建设质效双优的医教研基地。
从支持曲靖建设康复医院、打造高端康养基地、打造高端食疗品牌地、打造医美产业示范项目4个方面,支持曲靖建成国内知名养生养老基地。
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深化人才培养引进机制改革、改革试点项目申报3个方面,支持曲靖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区域。
《意见》的出台,对助推曲靖高质量建设省委、省政府提出的5大中心之一的区域医疗康养中心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还从强化统筹协调、联动机制、要素保障等3个方面明确保障措施,推动曲靖市汲取优秀经验做法,打响医疗康养品牌效应,全面建成云南省医疗康养副中心城市。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关于支持曲靖市建设
云南省医疗康养副中心城市的实施意见
(2023年4月17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曲靖市建设云南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云发〔2022〕23号)精神,支持曲靖市建成云南医疗康养副中心城市,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的重要论述和对卫生健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省委“3815”战略,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塑重构曲靖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统筹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和医康养深度融合,加快区域医疗康养中心建设步伐,为曲靖市建成云南副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工作
(一)重塑重构医疗服务体系。深入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全面盘活市、县、乡、村四级医疗资源,按照“市优、县强、基层稳、公卫实”的思路重新优化布局,建成高质量整合型现代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构建高水平区域医疗中心。支持曲靖市按照“强综合、精专科”的原则,科学规划市域内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路径,统筹推进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积极争取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落地曲靖,支持曲靖市加强与省内外优质医疗资源合作,建设肿瘤、心血管病等专业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推动相关医疗机构尽快达到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命名标准。
(三)建设质效双优的医教研基地。深化医教研融合发展,构建临床、教学、科研相互促进、一体发展机制,通过打造一批科研创新、示范培训、普惠高质的医教研融合基地,为国内省内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人员培训和交流搭建平台,全面带动滇东北片区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提升。
(四)建成国内知名养生养老基地。依托曲靖丰富的生物医药资源和得天独厚的气候资源,推动省级康养资源逐步下沉,支持曲靖建设云南康复基地、医养基地、省级医药器械研产地、食疗品牌地,打造医美产业示范项目,提升片区辐射力、影响力、带动力,吸引全国各地老年群体和追求养生的群体到曲靖定居。
(五)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区域。做深做实县域医共体,推动人事薪酬制度、编制管理方式、职称评审、人才引培等系列改革,全面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充分释放医改红利,让群众就近、就便享受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支持措施
(一)支持曲靖重塑重构医疗服务体系
1.支持曲靖构建辐射力强的优质市级医疗服务体系。坚持“重塑重构、提质提效”,指导曲靖市公立医疗机构形成差异化发展、功能互补、辐射带动的发展格局。加强国家级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十四五”期间支持曲靖建设不少于2个国家级、不少于2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
2.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在曲靖扩容布局。帮助曲靖市与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省中医医院等省级医院建立帮扶合作关系,畅通人员进修培养、专家站设立渠道,加强临床诊疗技术创新、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指导开展再生医学、精准医疗、生物医学新技术等前沿热点领域研究,推动曲靖在重大疾病诊治和疑难杂症收治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支持曲靖人才队伍、优势重点学科等建设,运用先进的诊疗理念,建立区域多学科联合诊疗(MDT)、中西医结合等诊疗模式,围绕提升DRG绩效考核指标,重点帮扶曲靖市合理降低平均住院日,明显提升医院CMI值、三四级手术占比及危重患者诊疗人数等,进一步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增强曲靖医疗辐射能力。深化“组团式帮扶”、“对口帮扶”,包含且不限于对会泽县、宣威市的帮扶,“十四五”期间,在曲靖市9个县(市、区)均派出由省级专家组成的帮扶团队驻点指导。
3.支持曲靖开展县级医疗服务体系重构试点。支持曲靖做好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构建县级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为主体,民营医疗机构为补充的新型县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根据曲靖疾病谱和临床专科能力现状,重点支持县级医疗机构建设消化系统疾病、外科创伤性疾病、康复等专科,“十四五”期间支持指导曲靖各县(市、区)建设不少于20个州(市)级、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加强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薄弱专科建设,支持曲靖市开展县级公立综合医院精神科、眼科、老年病科、口腔科、康复医学科、临床营养科等薄弱专科建设,逐步实现9个县(市、区)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均设有以上科室。
4.支持曲靖打造标准化基层服务体系。以县域医共体为依托,推动卫生健康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和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强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等达标建设,支持曲靖新增15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成国家推荐标准。集中安排一批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在曲靖安排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建设项目 9个,并在乡镇卫生院心脑血管救治站、基层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基层康复科室、基层中医馆服务能力提升建设方面适当给予曲靖倾斜,推动曲靖基层服务能力加快发展,充分发挥健康“守门人”作用,兜牢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双网底”。
5.支持曲靖全面提升健康保障能力。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指导帮助曲靖建立“云南东大门”重大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监测预警及处置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市、县疾控体系改革,在疾病预防控制人才培养、实验室高精尖设备引进等方面给予曲靖倾斜,支持疾控机构能力提升。深入推进爱国卫生新“7个专项行动”和健康县城建设,加大技术指导力度,支持曲靖市6个县(市)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县)复审,3个县(市)创成国家卫生城市(县)。支持曲靖继续申报国家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持续完善婴幼儿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增加托位数量,提高托位利用率,帮助申报曲靖市妇幼保健院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中央补助资金5000万元。
(二)支持曲靖建成高水平区域医疗中心
1.支持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落地曲靖。推动曲靖市中医医院与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合作,建设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项目。
2.支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到“十四五”末,将云南省曲靖中心医院打造为高质量的临床诊疗中心、人才培养基地、医学创新与转化平台,全面实现立足曲靖、服务云南、辐射周边目标。支持曲靖市设置独立的康复医院、口腔医院。支持省级专家团队通过定期巡回义诊、巡回手术、巡回指导的方式,加大对云南省曲靖中心医院的人力资源帮扶。支持云南省曲靖区域医疗中心项目申报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1.5亿元。
3.加大对曲靖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帮助。指导曲靖市医疗信息互联互通和智慧医疗建设,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加快发展互联网医院,支持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会泽县人民医院申报互联网医院。
(三)建设质效双优的医教研基地
1.建设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基地。以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健康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医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支持曲靖市申报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示范试点项目。支持曲靖市申报建设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和中医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搭建中医药科研平台,引进先进装备,支持中药新药研发。指导曲靖持续开展中药医疗机构制剂品质再提升工作,打造紫丹软膏、加味三乌胶等一批制剂名牌,充分释放品牌效应。支持曲靖市建设5个省级中医临床医学分中心、25个中医特色专科及高水平中西医协同协作发展基地,推动曲靖市中医药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力争曲靖市中医医院服务能力达到全省领先水平。
2.建设普惠高质检验检查基地。以保证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质量控制合格为前提、以降低患者负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支持云南省曲靖中心医院建设医学影像、医学检验检测2个市级医疗共享中心。指导曲靖建立完善技术质控体系,逐步实现全市医技资源统筹管理、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信息数据共建共享、医疗服务效率提质提升。
3.建设示范性教学培训基地。持续深化医教协同,加强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医院临床教学基地建设,支持曲靖提升现有的3个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3个国家级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和9个省级实训基地教学质量,规范教学管理,扩大招生容量,加大实用、紧缺医学人才培养力度,逐步建成省内示范性、吸引力较强的教学培训基地。
4.建设创新型医疗科研基地。聚焦疑难重症诊疗、医学科技创新、医学成果转化等领域,帮助曲靖引进一批肿瘤精准治疗、手术机器人应用等新技术、新项目,推动云南省曲靖中心医院建成医学培训科研中心、临床药物研究中心和临床分子检验、精准医学等实验室,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建成产前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诊断等实验室。
(四)建成国内知名养生养老基地
1.支持曲靖建设康复医院。支持曲靖整合资源建设康复医院,打造集医疗、康复、养老为一体的康养服务平台。
2.支持曲靖打造高端康养基地。依托曲靖区域医疗中心片区开发,支持曲靖布局建设高端医养基地,引导优质社会资本,建设集疗养、住宿、休闲、养护为一体的大型医养基地,吸引国内高端消费老年群体到曲靖健康养老。优先安排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养生保健中心建设方面项目落地曲靖,加强健康养老服务保障,构建“医疗+康复+康养+养老”的医康养护服务模式。
3.支持曲靖打造高端食疗品牌地。结合“高端食品基地”建设,支持打造“曲靖绿色食疗”品牌。依托各地中药材种植基地,指导曲靖建立曲靖药膳地方标准和目录。帮助曲靖协调引进绿色食品、养生药膳、特医食品相关项目,建设一批食疗养生重点项目,支持发展营养食品等健康食品产业,培育打造一批中医药食疗养生基地。
4.支持曲靖打造医美产业示范项目。支持帮助曲靖引进医美研发企业,加大中药材研发力度,纵深拓展中药材利用率,研发一批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护肤美容产品。
(五)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区域
1.支持曲靖建设县域医共体。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每个县(市、区)组建1个成熟的县域医共体,创新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县乡村整合型医疗健康服务模式。
2.支持曲靖深化人才培养引进机制改革。帮助曲靖搭建骨干人才培养、高端人才引进、离退休专家返聘平台。积极促成省内外医学院校和科研院所及省级医疗机构与曲靖市密切合作,采取人员挂职与进修结合的方式,加强省级公立医院对曲靖市级公立医院的人才培养。
3.支持曲靖申报改革试点项目。积极支持曲靖市申报各类国家级、省级医改试点项目、示范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省卫生健康委加强对曲靖建设云南省医疗康养副中心城市的帮助指导。曲靖市委、市政府要将落实本实施意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市级层面保障和跟踪问效。曲靖市卫生健康委承担主体责任,对各项建设任务采取一线工作法、项目工作法、典型引路法进行管理,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量化到月,细化到人。
(二)强化联动机制。省卫生健康委与曲靖市委、市政府建立卫生健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曲靖市卫生健康领域的重大问题、重点项目、重要工作。省卫生健康委支持召开曲靖建设云南省医疗康养副中心城市现场会,推动曲靖市汲取优秀经验做法,打响医疗康养品牌效应,全面建成云南省医疗康养副中心城市。
(三)强化要素保障。省卫生健康委对曲靖市在政策制定、项目建设、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指导曲靖建立完善建设云南省医疗康养副中心城市的工作措施。在符合项目申报条件基础上,优先帮助协调争取各类省级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及专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