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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好珠源民族团结进步同心圆——曲靖市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综述
  • 发布日期:2022-02-18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2947

原标题:画好珠源民族 团结进步同心圆——曲靖市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综述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重大原创性论断,是维护各民族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必然要求,是党的民族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必然要求,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所有工作要向此聚焦。为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高质量快速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曲靖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本报共同开设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专栏,刊登一批稿件,系统展示全市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工作实践探索中的特色、亮点等,让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创建工作中相互学习借鉴,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为全市高质量推进创建工作提供坚强的理论支撑和生动的实践借鉴。

  曲靖地处乌蒙之巅、珠江之源,是中原文化与西南各民族文化融合荟萃之地及爨文化的发祥地,素有“滇东门户、滇黔锁钥”之誉。市内居住有汉、彝、回、苗、壮、布依、水、瑶等50余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56.68万人(2020年),占全市总人口的8.46%,主要聚居在8个民族乡、161个民族行政村、1437个民族自然村,交错融居于各城乡社区(村),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个鲜活“缩影”。

  自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压实创建责任,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以“同谱民族团结曲、共唱珠源和谐歌”为创建主题,以“十进十创”示范单位为载体,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和根本方向的示范创建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领域、各方面,促进珠源各族儿女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全市呈现出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强化战略思维

  统筹推进创建工作

  曲靖市始终牢记“国之大者”,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纲”、所有工作要向此聚焦的核心要义,把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统揽性举措,不断强化战略思维、加强党的领导、完善保障体系,将创建工作深度融入发展格局,全面加快推进全域化创建工作。从抓制度建设入手,制定并印发了《曲靖市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曲靖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并细化创建目标、任务及工作措施和责任,将创建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纳入地方党组政治巡察重要内容,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宣传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市上下“一盘棋”、齐心协力抓创建的全域化工作格局。

  同时,为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市、县(市、区)都相应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为双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统战、民宗部门,抽调专人设立专班,建立了四级党政主要领导抓创建的高位推进机制。尤其是在全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动员大会和推进会召开以来,全市迅速掀起了创建工作热潮,全市创建工作呈现出面上整体快速推进、点上百花争艳、亮点纷呈的良好态势。

  强化思想引领

  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曲靖市始终铭记“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坚持把凝聚人心、促进团结作为创建工作的落脚点,把在各民族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战略性、根本性任务来抓。针对不同受众和对象,整合主流媒体、新媒体等宣传资源,发挥文艺界作用,采取线上和线下、重点时段和平时、静态和互动相结合等方式,以标语、墙体画、文艺演出、理论文章、历史故事、舞台剧等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各级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中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原创性论断、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不断深化各族干部群众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和展示优秀灿烂的中华文化、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构筑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在“两会”期间向代表和委员及创建单位发放《曲靖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册》5万余份,充分发挥代表、委员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市、县两级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推送发布示范创建工作动态信息4万余条,全市张贴宣传标语3万余条,在主要街道、公园、景区、创建示范点等场所设置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形象和符号100余处,各级各部门举办各类“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文艺演出2000余场,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知识测试10万余人次。

  强化融合发展

  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曲靖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团结和带领各族人民紧跟时代步伐,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把创建工作主动融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中,纳入党委政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列入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市域社会治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各项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深度融合,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整合项目资金,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产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提升人居环境,提高教育医疗、就业创业等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补齐民族地区发展短板,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让各族群众在民生福祉的增进中,真切感受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意义和带来的深刻变化,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城市竞争力、知名度、美誉度显著提高。

  强化社会建设

  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曲靖市积极顺应各族群众大流动、大融居发展趋势,坚持以城镇化建设为载体,统筹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完善服务保障措施,努力构建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与云南文山、广西百色等地签订两省(区)5州(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联盟公约,与昆明、昭通等9州(市)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联动协作联席会议制度。以社区为单位,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寓管理于贴心服务之中,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保障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让城市更好地接纳少数民族,让各民族更好地融入城市,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同建设美好未来。

  强化法治保障

  完善民族事务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水平

  坚持各民族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曲靖市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融入平安曲靖、法治曲靖建设,依法促进民族团结,依法处理民族事务,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各族公民享有同等法律地位、享受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把法律法规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开展的重要内容,教育和引导各族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把民族事务治理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坚持定期开展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判,不断完善影响团结稳定问题省市县三级同步监测监管机制,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网络舆情联动处置机制和属地管理、受理接访、化解纠纷的联动机制,有力维护了全市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繁荣发展的大好局面。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曲靖市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建设好美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的谆谆嘱托,画好珠源民族团结进步同心圆,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描绘更加壮美的民族团结进步新画卷。 (张袁子奇 配图由曲靖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