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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民族团结进步 • 马龙篇
  • 发布日期:2020-09-18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2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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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区属民族散杂居地区,境内居住着汉、彝、回、苗等4个人口较多的民族,全区总人口212682人,少数民族18937人,其中,彝族9146人,回族3549人,苗族4826人,纳入统计的其他22个少数民族1416人,少数民族占全区总人口的8.9%。全区共有少数民族村(居)委会5个,少数民族较为聚居的自然村57个,其中苗族村28个、彝族村24个,回族村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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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云南的新定位、新使命、新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实践。自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国家民委等国家部委对示范区建设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党和国家的关心支持,为示范区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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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区不负重托、不辱使命,集全区之智、举全区之力扎实推进示范区建设,有力巩固了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2013年以来,全区共争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项目资金3400余万元,整合包括扶贫资金在内的其他各类资金1.99亿元,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34个,占少数民族聚居自然村的57%,为马龙建成民族团结示范区打下坚实基础。在此期间共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34个;创建民族特色村寨3个,其中永发村创建为国家级民族特色村,咨卡村、黑石头黄泥塘村创建为省级民族特色村;瓦仓社区创建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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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考察云南时提出的重要要求。5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带领下,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牢记嘱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正确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不断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少数民族群众生活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长期贫困落后的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坚持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统领,推动全省民族工作不断创新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马龙大地越开越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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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族人民亲如一家,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定要实现的根本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始终是我们的工作主题,民族关系始终是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始终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做好新时代的民族工作,我们将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民族团结进步正确道路,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让各族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共创美好未来、共享中华民族新的光荣和梦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把繁荣发展民族文化作为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强各民族的情感联系、文化共性、心灵共鸣,不断巩固各族人民亲如一家的良好局面;全面贯彻落实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不断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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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一家亲,携手共圆中国梦。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手挽着手、肩并着肩、心连着心,同心同德、开拓进取,着力塑造和丰富“边疆、民族、山区、美丽”基本省情的新内涵,着力丰富和发展“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新时代内涵,为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贡献马龙智慧和马龙力量,为谱写好中国梦的马龙篇章而继续奋斗。

(马龙区民宗局:张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