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树牢纪法意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曲靖市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5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1.王远国,中共党员,会泽县矿山镇人民政府退休人员,2023年3月8日09时52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2.杨国柱,中共党员,曲靖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曲靖市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3月9日23时37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3.张来友,中共党员,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23年3月17日23时03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4.李宝泉,曲靖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023年3月19日21时16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5.阙亦松,曲靖市城市运营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部长,2023年3月21日22时03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曲靖市监察委员会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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