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去年因为意外事故,家庭基本生活出现很大困难,我们就向村干部反映情况,并在‘政府救助平台’申请帮助,不久后,民政人员就到我家核实情况,最终给我家办理了农村低保,解决了家庭困难,真是非常感谢。”家住罗平县板桥镇舍帮歹村村民张奇隆说起农村低保的事情,他有太多感谢的话语。
近年来,罗平县民政局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目标,聚焦特殊群体及群众关切,着眼社会救助的难点、堵点、痛点,突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等重点工作,健全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完善救助措施,全方位服务保障好各类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坚守兜准、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有效保持过渡期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奋力共促中华民族一家亲。
强化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利用大数据分析比对等手段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开展常态化监测,及时预警发现可能需要救助的人员。每月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生活困难户、新申请社会救助户开展比对和筛查。广泛动员基层干部、村级组织、社会救助协理员、社会工作者等深入排查,畅通阳光低保咨询投诉举报渠道,落实好社会救助受理、处置及答复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创新发展急难社会救助。多渠道拓展救助方式,引导和帮助群众通过“政府救助平台”完成线上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申请,向困难群众提供及时、高效优质的救助服务,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平等申请低保的权利。同时,不断创新临时救助机制,实行“小金额先行救助”,深入开展“救急难”工作,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2022年政府救助平台累计办结140件,其中低保90件、临时救助45件、特困供养5件,申请事项办结率达到100%,实现群众困难“掌上办”,确保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帮扶。
不断规范完善操作规程。按照“逢进必核”原则,依托“云南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认真对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实时核对,有效减少和防止“漏助、错助、骗助”行为,确保救助对象认定准确、高效、公正。同时,不断提高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城市低保每人每月提高到700元,农村低保每人每年提高到5343元,特困人员救助每人每月提高到910元。此外,救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有效防止了资金滞留截留、虚报冒领的现象,确保资金安全到达救助对象手中。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贯彻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统筹社会救助资金,强化资金及经办人员、协理员的管理,提高“政府救助平台”使用效率,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不断增强各民族救助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据悉,2022年,全县累计救助城乡困难群众32.66万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1836万元。其中农村低保8548万元,城市低保1278万元,特困供养人员1295万元,临时救助138万元,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基本生活费209万元。
(通讯员:黄改莲 张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