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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沾益:“河长+林长+检察长”合力守护生态绿
  • 发布日期:2023-03-14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1763

为认真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协同落实“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生态治理保护的协作配合和生态保护工作。近日,沾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人员与区河长办、沾益区珠江源保护区管护局工作人员到沾益区播乐乡、炎方乡开展巡河、巡林工作。

  巡查组在播乐乡响水河、亦那河进行巡河巡查,重点查看了农业面源污染、河道内随意倾倒垃圾等现象,并在巡河期间同当地群众进行河流保护宣传教育,同亦那河旁茭瓜种植经营户提出要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绿色农业,及时清理白色垃圾和农药包装,避免污染河流;在炎方乡腻诺村巡林过程中,通过深入实地查看,了解森林资源保护情况,在珠江源风景区开展森林防火检查期间,同风景区管理人员强调防火季节火源管控,禁止野外用火,保护好珠江源森林资源和生态屏障。

 守护绿水青山,需社会各界齐心协力、精准配合、协同治理。沾益区人民检察院以检察履职促进生态建设,不断健全“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监督模式,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共识,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