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扎实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2023年3月10日下午,马龙区人民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李某某危险驾驶案在马龙区鸡头村街道以巡回法庭形式公开开庭审理,马龙区人民检察院付丽萍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并组织当地乡镇干部、村民、企业公司人员旁听庭审。
庭审中,公诉机关就本案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量刑等宣读了起诉书,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和证据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最终,马龙区人民法院采纳了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与量刑建议,并当庭进行宣判。
庭审后,检察官结合本案对参与庭审人员开展以案释法,进行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同时通报了马龙区近三年办理的危险驾驶及酒驾、醉驾后发生交通事故的相关数据,通过宣讲,警示在场的群众意识到危险驾驶的危害性,引导人民群众培养良好的交通习惯,树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同时为群众解答相关法律法规、刑事政策的具体内涵,让群众更加深切感受到司法办案的严谨和温暖。
检察官带案下乡,以最直接、最生动的方式“零距离”进行普法宣传,把普法强基工作融入检察办案的全过程、各环节,切实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着力提升普法针对性和时效性,为全区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检察官提醒:酒能助兴,也能败兴。饭桌上催化氛围的玉液琼浆,在驾车时可能是葬送幸福的罪恶毒汁,党员干部公务员等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会受到法律的处罚,还会受到党籍处分和政务处分;其次,醉驾不仅影响自己,对子女未来发展和就业都会产生不利影响。望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并告诫家人、同事、朋友,无论何时何地务必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切勿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