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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杨柳镇林业站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鹰
发布日期:2023-03-07    来源:珠江网    浏览:5304

  珠江网讯(通讯员 晏祥轮)3月6日,宣威市杨柳镇林业站接到热心群众报警求助称:在杨柳镇可渡街的民房墙角下,看到一只体型较大的鸟,类似鹰。接警后林业站随即赶往现场查看。


  林业站工作人员辨认出这只鸟为苍鹰,是一只猛禽。“小伙处理这件事的方式非常正确,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要及时与公安机关或林业站联系。”林业站工作人员对热心群众的善意救助行为给予赞扬和鼓励。苍鹰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目前,这只“苍鹰”已被移送到林业局野生动物救助站。



  救助站工作人员对苍鹰进行了检查,躯干、爪子、翅膀均无明显外伤,据工作人员介绍,这是一只雄性苍鹰。一般会捕捉老鼠、蛇、野兔或小鸟,甚至捕捉一些山羊等。最大体重:1100克、翼展1.3米,属中型猛禽。能灵活地穿梭在森林与灌木中,通常单独活动,叫声洪亮,苍鹰被称为:无畏之翼,象征着自由,勇敢,力量与胜利。比较稀少,属国家的二级保护动物。


  目前,被救助的这只苍鹰精神不佳,工作人员先将其暂时收容进行精心喂养,待恢复健康并具备飞行能力、捕食能力后再放归大自然。


  近年来,杨柳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不断加强,生态环境日益向a好,森林面积持续增加,森林蓄积稳步增长,野生动物种群和数量都有较大幅度提升。经过大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教育,强化保护野生动物的法治观念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杨柳镇保护野生动物的群众基础越来越坚实,人与自然越来越和谐!


温馨提示:

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对野生动物最好的保护就是不干扰它们的正常生活,同时做到不购买野生动物制品,不饲养野外抓来的动物,拒吃野味,不在售卖野生动物食品的餐厅就餐。

     1、如遇受伤、受困野生动物,尽量不要自行救护,不能私自抓捕或饲养,避免与动物直接接触造成伤害,请主动联系林业站进行救助。

      2、如遇外来物种或无法辨认的物种,不要自行放生,应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3、如遇非法狩猎、违法经营利用和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联系林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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