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富源县舍乌煤业有限公司舍乌煤矿生产能力核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富源县舍乌煤业有限公司舍乌煤矿生产能力核增项目;
(2)建设单位:富源县舍乌煤业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富源县老厂镇大格村委会小马街;
(4)设计规模:60万t/a;
(5)矿区范围:矿区范围由15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1.9929km2,矿井东西走向平均长约2.5km,南北倾斜平均宽约1.1km,开采标高为+1815m~+1460m;
(6)服务年限:15年;
(7)产品方案:矿区内各层煤类均为无烟煤三号(WY03)。可作为动力用煤或一般民用燃料,可用于发电等一般工业用煤;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富源县舍乌煤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加兵;
联系方式:13529875555;
联系地址:富源县老厂镇大格村委会小马街富源县舍乌煤业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云南国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绍锦;
联系方式:15887472295;
联系地址:曲靖市麒麟区麒麟南路421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拨打电话、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富源县舍乌煤业有限公司舍乌煤矿核增产能项目的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