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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的一封公开信
  • 发布日期:2023-01-12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9382

致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的一封公开信

 

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朋友们:

您们好!

为规范曲靖市中心城区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优化城区道路通行秩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按照市、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四个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综合整治行动,衷心希望您们给予理解并积极支持配合。

一、三轮车不驶入中心城区。

二、摩托车、电动车按照划定的停放区域规范停车。

三、临街商铺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及时劝导摩托车、电动车乱停乱放行为。

四、摩托车、电动车要悬挂号牌,按照规定车道行驶,不得闯红灯、逆向行驶、长时间长距离在人行道行驶,不得酒驾醉驾,不得非法加装雨棚遮阳伞。

五、驾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只能2人驾乘,均须戴安全头盔;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共享电动自行车只能1人骑行。

请您们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用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到整治行动来,共建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愿:平安与您相伴,幸福与您相随!

 

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