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喜提新车,庆祝是少不了的,这不,酒桌一坐,一瓶啤酒下肚,下午便因酒驾被民警查获,这教训,真是杠杠的!
1月10日,罗平县公安局阿岗派出所交警中队民警在法荫线2公里100米路段设卡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15时30分许,执勤民警在对一辆无牌越野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身上散发一股酒味。民警立即利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结果为4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驾驶员名叫黄某,家住马街镇扯土村,当天上午,到曲靖购买了新车,中午吃饭时,为庆祝喜提新车,喝了一瓶啤酒,饭后休息了一下,感觉自己头脑清醒,便驾驶新车上路,准备回家,却没想到,途中被民警查获。
按照规定,黄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将面临罚款1000元至2000元罚款,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目前,该案正进一步办理中。
(通讯员:刘志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