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明办、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志愿服务联合会共同发出倡议,开展新阶段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关爱行动。
全省广大志愿者朋友们、各志愿服务组织:
当前,随着疫情防控的优化调整,防疫志愿服务也出现了新变化、新要求,结合前期积累的有益经验,积极开展防疫志愿服务关爱行动,为推动新阶段的防疫志愿服务更加科学化、人性化,共同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一名积极乐观的示范者。我们要正确认识新冠病毒,保持积极向上、乐观平和的心态,不恐慌、不盲从,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合理用药,规范处理医疗垃圾,不盲目囤药,把紧缺的药品资源留给真正需要的人。带头做到不随意转发、扩散未经核实的疫情信息,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网络空间。
二、做一名邻里互助的引领者。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希望您主动为邻里特别是老弱病残人群提供代买物资、药品分享、物资交换、紧急送医、配送快递等力所能及的帮助。在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设立“共享药箱”,将多余的防疫药品分享给急需的邻居,让闲置的药品存货发挥最大作用,弘扬睦邻友好、守望相助时代新风。
三、做一名奉献爱心的践行者。广大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要积极联动社区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和社会慈善资源,关心爱护老年人、儿童特别是婴幼儿、孕产妇和慢性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守护好他们的生命健康。协助社区做好政策宣传、健康教育、疫苗接种、重点人群健康摸底调查、感染者居家治疗管理、购药送药、就医转诊、心理疏导和服务保障等工作。加强对“两节”期间返乡人员的疫情防控宣传引导。
四、做一名传递文明的宣传者。深入宣传人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广泛宣传戴口罩、勤洗手、居家常通风、垃圾要分类、废弃口罩不乱丢、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使用公筷公勺等健康生活相关知识,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文明生活水平。积极宣传防疫新政策以及惠民措施,树立信心,共谋发展。
让我们一起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彰显责任担当,携手共迎春暖花开!
云南省文明办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志愿服务联合会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