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罗平县公安局阿岗派出所在一天内查获三名男子二次酒驾违法行为,这不,三人相约拘留所“悔过”。
当天晚上,阿岗派出所深入开展“三防”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在阿岗镇红梁子至阿岗村口路段开展夜查,先后查获柏某驾驶皖A8YN**号小型轿车、杨某驾驶无号牌三轮汽车、杨某某驾驶云D72***号小型面包车,经酒精检测仪检测,三人体内酒精含量分别为20mg/100ml、21mg/100ml、59mg/100ml,均达到酒驾标准。经进一步检查,三人均为二次酒驾!
柏某、杨某、杨某某三人的行为已构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按照规定,将面临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能重新取得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通讯员:刘志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