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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精准高效立法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发布日期:2022-12-14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10001

2016年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和曲靖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个方面立法权限,突出地方特色、管用好用,实施“小快灵”立法,制定了一批有特色、高质量、可操作的地方性法规,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曲靖市乡村清洁条例》立法调研

《曲靖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立法调研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立法工作正确方向。始终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在确定立法项目过程中,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全市中心工作,把市委决策同人大立法决策相衔接,科学谋划五年立法规划和各年度立法计划,推动立法工作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在立法项目审议过程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做好调研、论证、评估等工作,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立法事项和立法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法规草案基本成熟后,及时报请市委常委会审查,确保市委的主张有效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2016年以来,曲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0件,为推动曲靖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8年7月31日,曲靖市人大常委会、曲靖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2021年12月16日,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曲靖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


二、坚持制度先行,推动立法工作规范化。制定实施了《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对立法选题、评估、立项、协调、起草、审议等各环节以地方性法规形式固定下来,做到依法立法。建立健全立法工作制度机制,相继出台了《征求立法意见及反馈工作办法》《地方性法规立项办法》《立法听证办法》《立法评估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立法工作标准流程。同时,深入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建立保障公开、促进民主的立法工作机制,从广泛公开征集五年立法规划和各年度立法计划、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调研评估论证、向社会公众征求地方性法规草案意见建议等方面着力,形成了各级各部门、人民群众、专家学者全过程参与立法工作的良好格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地方立法工作的参与权、表达权,确保在立法调研、起草、咨询、论证、听证、审议、表决等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群众的声音。

2022年2月28日,曲靖市召开《曲靖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


2022年8月25日,曲靖市召开《曲靖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


三、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立法工作针对性。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遵循“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原则,以解决社会治理突出矛盾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目标,科学谋划和推进各年度立法工作。比如,为规范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解决施工现场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产生活问题,于2018年制定了《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为加强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喝上干净水放心水满意水的热切期盼,于2019年制定了《曲靖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为破解城市管理中体制不顺、多头执法、职责边界不清、城管执法粗放等各种“老大难”问题,于2020年制定了《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为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问题,于2022年制定了《曲靖市乡村清洁条例》。


四、坚持急需先立,提高立法工作贡献率。紧紧围绕市委改革发展决策,在广泛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基础上,坚持“好钢用在刀刃上”,区分轻重缓急,做到急需的先立,为有力有效推动市委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提供坚强保障。比如,2018年7月,曲靖市启动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一鼓作气、创则必成”的决策部署,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纳入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及时启动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审议等工作,于2019年8月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实施,《条例》对影响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不文明交通、不文明养犬、不文明旅游等负面行为进行明令禁止,推动市容市貌大幅改善、市民文明素质大幅提升,为推动曲靖市成功创建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又如,2020年4月,曲靖市被确定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首批试点创建城市,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将《曲靖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曲靖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分别列入2021年和2022年立法审议项目,并分别于2022年1月、2022年7月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实施,为曲靖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2022年11月18日,曲靖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2023—2027年立法规划和2023年立法计划编制工作座谈会


五、坚持以人为本,提升立法工作辨识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立法理念,始终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立法项目向民生领域倾斜,加快制定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地方性法规。比如,针对全市老龄化呈现出基数大、增速快、寿龄高、空巢和失能比例高,而养老服务供求矛盾突出、法规政策体系不够完善、相关的税收、土地等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于2021年启动《曲靖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并于2021年底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实施,从法律法规层面有效规范和促进了全市养老服务的健康发展,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和满足全市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提供了法治保障。通过卓有成效的立法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李克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