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的特点,有非法性、公开性、社会性、利诱性。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一旦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会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二是非法集资也会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引发风险。三是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引发大量的社会治安问题,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
11月21日,罗平县交通运输局举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培训会”,县交通运输局全体干部职工、罗平交通运政、罗平公路路政,罗平火车站、曲交集团罗平分公司、云南东进物流公司等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参加培训。
为全面深入推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守好群众的钱袋子。
罗平县交通运输局提高站位凝聚共识,把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与法律六进活动有机结合,通过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开展法治宣传培训、悬挂宣传标语、观看非法集资法治宣传教育专题片等方式,同时,深入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八大河集市、公路沿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方位多渠道宽领域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使交通运输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及人民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性质和危害,增强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违法犯罪行为。
通讯员: 张鸿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