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一首耳熟能详的歌曲,儿时便能植根于心,微小的善行,胜似美好的格言。
11月5日16时左右,罗平县公安局巡逻特警大队处警组接到县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在西关街老居委会,有两个小朋友捡到50块钱。接到指令,处警组立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场经了解,小朋友名叫小蒋,是腊峰小学三年级学生,她在西关街老居委会红绿灯处捡到50元钱,原地等待了很长时间也不见失主前来寻找,便报警将钱交给警察蜀黍。民警接过钱,并对小朋友拾金不昧的行为给予了赞扬。钱虽不多,但品质最为重要,拾金不昧的好品质应该继续发扬!随后,民警将50元钱送到辖区派出所进一步处理。
无独有偶,11月6日15时左右,热心群众张女士捡到一个钱包,将钱包送到妇幼保健院警务亭。经民警检查,钱包内有银行卡、会员卡、医疗卡、社保卡等,共7张卡。民警通过社保卡联系到了失主。不一会儿,失主来到警务亭,将钱包领回。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一个人高尚道德情操的体现,小朋友及张女士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表现了高尚的品格和良好的社会公德,为她们点赞!
(通讯员:刘志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