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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集体聚餐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0-03    来源:珠江网    浏览:7730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集体

聚餐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集体聚餐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守牢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的底线,现就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各地要严格执行《曲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曲靖市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曲疫防指发〔2022〕7号)要求,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和“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参加聚会活动。

二、各级各类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院校所属工作人员确需举办5桌(50人)及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无工作单位的个人、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自行举办5桌(50人)及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承办5桌(50人)及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核实举办方的审批或报备文件,手续齐全后方可承接。

三、各类提供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经营者)要对参加人员进行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求参加人员扫曲靖防疫小程序场所码并规范佩戴口罩方可进入就餐场所,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集体聚餐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市场生产经营主体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谁备案、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要求,督促抓好备案、菜单审查等工作,加强就餐、食品加工场所醇基燃料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原料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严防各类食品安全事故(件)发生。

五、集体聚餐承办单位(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外卖送餐人员、直接进口冷链食品等重点人群核酸定期检测工作,严格落实重点人群信息排查上报和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要求。

六、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疫情蔓延传播的单位和人员,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七、上述防控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进行动态调整。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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