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罗平县公安局长底派出所严格落实“河道警长制”和“十年禁捕”工作要求,守护绿水青山,强化辖区河道水域常态化巡查,加大对电鱼、毒鱼、网鱼等非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河道水域生态环境。
5月16日16时15分,长底派出所民警在开展日常巡河过程中,在罗平县长底乡九龙河水车村河段水车大桥下,查获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刘某、刘某某父子,当场查获用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自制铁船1条、蓄电池1支、电鱼器(变频器)1台、网兜2个等工具及非法捕获的14条鱼(经称量,净重6.7千克)。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刘某某如实供述其自2022年3月1日以来,多次划船在九龙河长底乡水车村河段用电鱼器电鱼的犯罪事实。
近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刘某某已被移送罗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通讯员:刘志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