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商务局关于遴选“彩云曲靖消费券”发放平台公告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激发市民消费热情,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回暖,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经曲靖市人民政府同意,曲靖市商务局将发放“彩云曲靖消费券”。为做好发放工作,曲靖市商务局将通过比选会的形式确定“彩云曲靖消费券”的发放平台,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发放平台要求
(一)消费券发放平台要具有相应的组织能力,负责研究制定消费券的制作、发放、使用、核账、清算及跟踪绩效评价的具体规范规则并负责具体实施;及时反馈发放、核销信息,积极主动配合公正、审计、绩效评价,主动接受监督。
(二)消费券发放平台负责制定发布消费者消费券申领、使用规则和商户参加消费券促销活动的申报流程、规则以及商户消费券使用、核账清算操作规则,确保消费券制作得出来、发放得出去、消费者能使用、绩效可跟踪评价,确保相关工作安全有序落实。
(三)消费券发放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消费券持有者的消费习惯、所处位置等信息,在每轮发放后及时向市商务局汇报核销情况,共同分析研判并对发放方案进行调整。
二、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五)具有支付许可等相关合法资质,具备专业团队保障消费券投放、运营、核销等能力,安全性好、覆盖能力强、服务质量好,具备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
(六)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规范和风险防控机制,拥有保障资金安全、防范资金套取、防范储值、保障系统交易顺畅、保障数据真实完备等工作措施。
三、报名方式
参加企业请将本企业简介及资质、成功案例、详细策划方案、参选申请等资料发送到我局指定电子邮箱(460434621@qq.com),并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874-8969262),没有发送详细策划方案并电话确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参加企业将上述资料以纸质方式(一式五份)密封后在比选会当天带到比选会场。比选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间
2022年9月1日-9月2日。
曲靖市商务局
2022年8月31日